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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生申請】 104 學年度上學期(104 年 9 月-105 年 1 月)赴大陸與港澳地區之學期交換生 (系截止日 : 104年3月2日)

【交換生申請】 國立清華大學選送 104 學年度上學期(104 年 9 月-105 年 1 月)赴大陸與港澳地區之學期交換生案開始接受申請
 
 系申請截止日 : 104年3月2日(一)中午12:00前
 
 
 
 
一、 本系大學部學生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3月2日(一)中午12時截止,逾期不候(系所初審通過者將於104年3月10日(二)下班前送件至全球處)。
 
二、 交流申請資格與程序如下:
 
1. 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但請以交流學校規定為準,部分學校僅受理大學部 (各校名額與申請條件請參見全球處網頁: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353&m=m115&mm=mm117&tc=7&l
ang=big5#1),路徑:全球事務處→兩岸交流→學期交換→本校去訪。
 
2. 申請者成績需前一學年平均 GPA3.4(含)以上(百分制 80 分),或全班前(含)2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交流時間以一學期為限。
 
3. 符合上述申請資格且有意申請的大學部學生,請備妥申請表、學習計畫書、歷年成績單 1 份與推薦信 1 封(例如系主任、導師或指導教授等),於104年3月2日(一)中午12時前送至系辦公室承辦人員以進行系所內部初審。
 
三、 交換學生須於完成交流返校後繳交交流心得報告一份。
 
四、 本校甄選作業要點公告於全球處網站http://oga.nthu.edu.tw/news.php?id=907&lang=big5,各校交流名額、本校申請表請自此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353&m=m115&mm=mm117&tc=7&lang=big5下載。
 
電機系辦公室 
曾琳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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