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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梅貽琦紀念獎章申請(系申請期限:3/23 17:00截止)

梅貽琦紀念獎章申請

系申請截止期限:107323日(星期五)1700 

 

國立清華大學梅貽琦紀念獎章簡介

為紀念梅故校長貽琦月涵先生一生對教育之重大貢獻,遂於民國71年成立梅故校長紀念學術基金,其中含有獎學金辦法,以獎助優秀、激勵後進。自92學年度起,將「梅貽琦紀念獎學金」改為「梅貽琦獎章」為本校大學畢業生最高之榮譽。

 

一、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同時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本獎章

 1.在校期間學業、體育、操行平均成績均在八十分(GPA3.40)以上者。

 2.在校期間曾任社團幹部或曾參加校隊,具傑出表現者。

 3.對學校有具體之貢獻者。

 

二、名  額:

 各系推薦1名為原則;全校每年遴選6~10名。

 

三、申請資料

1.申請表

2.自傳

3.歷年成績單(須自大一至申請年度)

4.社團活動及具體貢獻之證明

5.推薦信2

6.其他助審資料

 

四、其它

本獎章獲獎者將於畢業典禮當日辦理頒獎(包括金質獎牌乙面及中英文獎狀各乙紙)

 

請符合資格之學生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備齊,向系辦公室蔡小姐(ext.62198)提出申請,俾利系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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