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貽琦紀念獎章申請
系申請截止期限:107年3月23日(星期五)17:00 前
國立清華大學梅貽琦紀念獎章簡介
為紀念梅故校長貽琦月涵先生一生對教育之重大貢獻,遂於民國71年成立梅故校長紀念學術基金,其中含有獎學金辦法,以獎助優秀、激勵後進。自92學年度起,將「梅貽琦紀念獎學金」改為「梅貽琦獎章」為本校大學畢業生最高之榮譽。
一、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同時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本獎章
1.在校期間學業、體育、操行平均成績均在八十分(GPA3.40)以上者。
2.在校期間曾任社團幹部或曾參加校隊,具傑出表現者。
3.對學校有具體之貢獻者。
二、名 額:
各系推薦1名為原則;全校每年遴選6~10名。
三、申請資料
1.申請表
2.自傳
3.歷年成績單(須自大一至申請年度)
4.社團活動及具體貢獻之證明
5.推薦信2封
6.其他助審資料
四、其它
本獎章獲獎者將於畢業典禮當日辦理頒獎(包括金質獎牌乙面及中英文獎狀各乙紙)
請符合資格之學生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備齊,向系辦公室蔡小姐(ext.62198)提出申請,俾利系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