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大學交換】114學年度(含上、下學期)本校赴國內大學學期交流 (大學部截止:4/2(三) 16:00)
114學年度(含上、下學期)本校赴國內大學學期交流
大學部申請截止日:114年4月2日(星期三) 16:00
本校推廣教育中心即日起開放「114學年度(上、下學期)赴藝術大學等共 8校交流」申請, 相關說明如下:
一、本案對象含清華學籍之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各校選送名額請參考【附件01】。
二、北藝大部分,已於2016年3月簽訂新協議,名額改為每學期互惠生5名,自費生5名。甄選時將優先選派每學期互惠生5名,未獲互惠資格同學,如勾選「願意自費前往」,再以自費生身份派出。自費生除繳交本校學雜費外,需另依規定繳交北藝大學分費等相關費用,敬請提醒同學留意。自費生收費標準詳見【附件02】。
三、政治大學自111學年起學年起改為台聯大全時選讀申請,該校不列入該校不列入本案國內交流申請。
四、欲申請交換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1. 申請表
2. 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不超過5頁A4為原則)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推薦信1封(格式不限,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
5. 監護人同意書(碩博生可免附)
6. 其他助審資料(如作品集、演奏影片檔等,請另燒成光碟或存至隨身碟提交,申請藝術大學建議附上),無則免附)
五、網站相關資訊:http://exten.site.nthu.edu.tw/p/412-1213-7317.php?Lang=zh-tw
六、本案聯絡人:推廣教育中心宋小姐,分機:35137
E-MAIL:mysung@mx.nthu.edu.tw
有意願申請之大學部學生,請於114年4月2日(二)下午16時00分前,將申請資料備齊、並以迴紋針或L夾裝訂整齊後,繳交至系辦公室賴小姐(分機62198),俾利系所初審及校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