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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學士班畢業生』學位袍服團體借用、繳費、領用、歸還作業說明

112學年度『學士班畢業生』學位袍服團體借用、繳費、領用、歸還作業說明

 

113年2月22日公告

 

  • 重要注意事項

1.應屆畢業生始可申請,每人僅可借用一次,請勿替他人借用。

2.特殊生(各系所預研生、五年學碩士、提前修畢學分、五年雙學位、雙聯學位等因特殊情形未列入畢業生團體借用名冊之畢業生)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填列學位袍服特殊借用申請表送審(保管組網頁下載),以利併入團體借用名冊。

3.如遇尺寸數量不足者,將依剩餘尺寸庫存量供給。

4.請妥善使用學位袍服(包含帽子、長袍及披肩),應負善良保管之責,如有遺失、損壞者應負賠償之責(至保管組辦理賠償)。

 

一、團體借用-大學部學士(應屆畢業生—未離校)

借用流程

日 期

時 間

校務資訊系統路徑辦理地點

備註

申請

3/4-3/15

00:00-23:59

校務資訊系統>袍服借用申請>團體借用

1.畢業生請於規定時間內,自行登入校務資訊系統申請。

2.未於規定期限申請將無法借用。

3.請勿替他人借用。

繳費

3/25-3/27

13:00-17:00

各班畢代至水木洗衣部繳費。

1.借用袍服須繳交使用及清洗費。

2.學士服 100 元/套,如以離校生要租用需另付押金1000元/套。

3.由各班畢代依照申請名冊收費。

4.請務必時間內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借用。

領用

4/17

11:30-12:00

學位袍服庫房(綜二B1)

1.請各班畢代於指定時間內,攜帶繳費收據至指定地點領取與清點。

歸還

畢業

典禮

6/15

12:00-18:00

水木洗衣部

1.團體借用之學位服一律「個別歸還」至水木洗衣部。(請帶學生證)

2.逾期歸還需繳納罰金每日50元。

6/17-7/15

週一至週五

13:00-17:00

二、其餘詳細規定與注意事項、資料與檔案下載請參考保管組官網:http://property.site.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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