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學士班畢業生』學位袍服團體借用、繳費、領用、歸還作業說明
112學年度『學士班畢業生』學位袍服團體借用、繳費、領用、歸還作業說明
113年2月22日公告
- 重要注意事項
1.應屆畢業生始可申請,每人僅可借用一次,請勿替他人借用。
2.特殊生(各系所預研生、五年學碩士、提前修畢學分、五年雙學位、雙聯學位等因特殊情形未列入畢業生團體借用名冊之畢業生)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填列學位袍服特殊借用申請表送審(保管組網頁下載),以利併入團體借用名冊。
3.如遇尺寸數量不足者,將依剩餘尺寸庫存量供給。
4.請妥善使用學位袍服(包含帽子、長袍及披肩),應負善良保管之責,如有遺失、損壞者應負賠償之責(至保管組辦理賠償)。
一、團體借用-大學部學士(應屆畢業生—未離校)
借用流程 |
日 期 |
時 間 |
校務資訊系統路徑辦理地點 |
備註 |
申請 |
3/4-3/15 |
00:00-23:59 |
校務資訊系統>袍服借用申請>團體借用 |
1.畢業生請於規定時間內,自行登入校務資訊系統申請。 2.未於規定期限申請將無法借用。 3.請勿替他人借用。 |
繳費 |
3/25-3/27 |
13:00-17:00 |
各班畢代至水木洗衣部繳費。 |
1.借用袍服須繳交使用及清洗費。 2.學士服 100 元/套,如以離校生要租用需另付押金1000元/套。 3.由各班畢代依照申請名冊收費。 4.請務必時間內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借用。 |
領用 |
4/17 |
11:30-12:00 |
學位袍服庫房(綜二B1) |
1.請各班畢代於指定時間內,攜帶繳費收據至指定地點領取與清點。 |
歸還 |
畢業 典禮 6/15 |
12:00-18:00 |
水木洗衣部 |
1.團體借用之學位服一律「個別歸還」至水木洗衣部。(請帶學生證) 2.逾期歸還需繳納罰金每日50元。 |
6/17-7/15 |
週一至週五 13:00-17:00 |
二、其餘詳細規定與注意事項、資料與檔案下載請參考保管組官網:http://property.site.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