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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碩士班畢業生』學位袍服團體借用、繳費、領用、歸還作業說明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112學年度(2024級)『碩士班畢業生』學位服團體借用公告

1130222

借用注意事項

  • 應屆畢業生始可申請,每人僅可借用一次,請勿替他人借用。
  • 如遇尺寸數量不足者,將依剩餘尺寸庫存量供給。
  • 請妥善使用學位袍服(包含帽子、長袍及披肩),應負善良保管之責,如有遺失、損壞者應負賠償之責。

團體借用-碩士(應屆畢業生—未離校)

借用流程

校務資訊系統路徑

辦理地點

備註

申請

3/4-3/15

0000-2359

校務資訊系統/袍服借用申請/團體借用

1.畢業生請於左列規定日期/時間內自行登入校務資訊系統申請

2.未於規定日期/時間內申請者無法借用

繳費

3/25 ()

0900~1200

1330~1600

台達館5503(電機系辦公室/

服務臺)

1.借用學位袍服須繳交使用及清洗費

2.碩士服 200 元/套

3.已完成借用登記的同學,請務必在左列時間內電機系辦公室/服務臺完成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借用。

領用

4 / 16()

1330~1600

台達館5

509討論室

1.已完成借用登記及繳費的同學,請務必在左列時間內攜帶個人學生證台達館5509討論室簽收並領回個人借用的學位服。

4/ 17 ()

0900~1200

1330~1600

歸還

畢業典禮

6/15

1200-1800

水木洗衣部

1.團體借用之學位服一律「個別歸還」至水木洗衣部。(請帶學生證)

2.逾期歸還需繳納罰金每日50

6/17-7/15

週一至週五

1300-1700

參、具體『借用注意事項、費用說明、遺失、損壞及賠償」內容,請至台達館五樓碩博士班公佈欄(電機系辦公室對面)查閱,或請參考保管組網頁:https://property.site.nthu.edu.tw/app/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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