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電機系2016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獎學金 (截止申請日: 12月7日)

 

2016 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獎學金

系申請截止日期 : 2015年12月7日(一) 17:00 以前

※【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獎學金說明暨心得分享會】11/20 (五) 15:10-17:00 台達211教室,歡迎踴躍參加喔!欲出席者請按此線上報名。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獎學金辦法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系務會議修訂

第一條     宗旨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下稱本系) 為鼓勵大學部學生拓展國際視野,體驗他國文化,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經費來源

本辦法之經費來源為本系之教育部補助款及自籌收入支應。

 

第三條     獎勵對象與方式

(一)   本系大一甲組學生至多 10 名,每名獎助至多壹拾參萬元參與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

(二)   本系大二乙組學生至多 10 名,每名獎助至多壹拾參萬元參與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

(三)   獎學金錄取人數及金額視當年度經費以及國際事務審查委員會審查結果而定。

 

第四條     申請方式

(一)   本系大一甲組學生有意申請者須繳交下列資料:

1.   申請表。

2.   個人簡介及自述書 (須含申請動機和預期收穫)。

3.   欲申請之學程簡介。

4.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二)   本系大二乙組學生有意申請者須繳交下列資料:

1.   申請表。

2.   個人簡介及自述書 (須含申請動機和預期收穫)。

3.   欲申請之學程簡介。

4.   大一學業成績單 (平均 GPA 須達 2.5)。

5.   教授推薦函一封。

6.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第五條     審核

每學年第一學期期末由本系國際事務委員會審查申請學生資料,決定推薦順位,經系主任核定後公告之。

 

第六條     限制

(一)   獲獎學生須參加本系推薦或認可之當學年度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

(二)   獲獎學生須於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課程結業證明影本/成績單及學習心得報告乙份。

 

第七條     其他

  本辦法由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請欲申請同學下載附檔申請表填寫,附上應繳資料正本,於截止日前交給電機系辦公室曾琳小姐 (x62190),謝謝。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