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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清華大學電機系11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本系各組自訂報名條件說明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碩士班甄試入學「系所自訂報名條件說明

 

一、本系各組「自訂報名條件(學系限制與成績條件)有條列以下說明內容--

  • 「曾修畢電路學、電子學、電磁學,合計至少 9 學分者可報名。」
  • 「曾修畢電路學、電子學、電磁學、訊號與系統,合計至少 9 學分者可報名。」

請報名考生留意

Ø 所謂『修畢』,就是已經修課完成成績及格並取得學分的意思。

  • 碩士班甄試入學報名時,若正在修課,尚未取得成績及學分,就不符合本項報名條件。

Ø 『修畢』課程與學分的組合型式不限,舉例說明如下:

  • 電路學(3學分)+電子學一(3學分)+電子學二(3學分)
  • 訊號與系統(3學分)+電子學一(3學分)+電磁學(3學分)
  • 電子學一(3學分)+電子學二(3學分)+電子學三(3學分)

二、「電機資訊相關學系學生」:包含電機、電子、通訊、光電、資工、資應、資安、電信、電控、電通等相關學系學生

考生對於本系碩士班甄試入學系所自訂報名條件系所指定繳交資料等內容有任何問題或不清楚的地方歡迎來電03-5162196或來信eeoffice@my.nthu.edu.tw詢問

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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