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輔系、雙主修申請作業時程及系定應繳交資料說明
【申請時程調整說明】
自115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輔系、雙主修申請時間調整為每學期開學第一週,俟前一學期排名資料產生後辦理。
申請時須檢附包含最近完成學期修課紀錄及班排名或系排名之最新中文歷年成績單,請於前一學期排名資料產生後再申請成績單並提出申請。
一、申請時程:
| 學生申請時間 | 統一審查作業時間 |
|---|---|
| 每學期開學第一週 (115學年度第二學期起) | 開學第五週~第八週 |
自115學年度第二學期起,一般申請案件請於前一學期排名資料產生後,申請包含最近完成學期修課紀錄及班排名或系排名之最新中文歷年成績單,再於申請期間提出申請。非申請期間不受理。
事後審核申請案不受前述一般申請時間限制;申請時請事先通知註冊組暫緩印製畢業證書。
二、應繳資料:
【新申請案】自第二學年起始得申請
- 修讀輔系/雙主修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
- 如已有二專(院學士班或跨領域學習)、輔系、雙主修等,請於申請表「所屬學系」欄註明。 -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須包含最近完成學期之修課紀錄及班排名或系排名,請確認為最新申請版本)
- 讀書計畫(格式不拘)
【科目變更申請案】
- 輔系/雙主修原始申請資料正本(請向註冊組索取原件,並同本次申請文件送至電機系辦)
- 輔系/雙主修科目變更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
-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須包含最近完成學期之修課紀錄及班排名或系排名,請確認為最新申請版本)
【事後審核申請案】
- 加修學士班輔系事後審核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
- 如已有二專(院學士班或跨領域學習)、輔系、雙主修等,請於申請表「所屬學系」欄註明。 -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 請至註冊組辦公室申請「含正在修課紀錄的成績單」。
- 讀書計畫(格式不拘)
三、繳交方式:
一律採線上收件。
整體流程:
- 請將所有審查資料合成一份 PDF 檔。
檔案名稱:輔系申請/雙主修申請/事後輔系申請/輔系變更申請/雙主修變更申請-學號-姓名。
(範例:輔系申請-107061022-陳清華) - 主學系之「承辦人」、「系主任」、「院長」核章欄位,請經由主學系申請程序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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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修系所部分請勿填寫,這部分將會於本系收件後,由本系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通過後,才會針對通過者統一核章。(申請者毋需寄任何信詢問辦理簽核的事)
-
請寄至電機系信箱 office@ee.nthu.edu.tw,請於交件前確認內容無誤,受理期限結束後,恕不接受任何理由來進行補件。
信件主旨:輔系申請/雙主修申請/事後輔系申請/輔系變更申請/雙主修變更申請-學號-姓名。
(範例:輔系申請-107061022-陳清華) -
資料不齊全者,如於受理期限內未以「同一檔案合併方式」補齊完整資料,將視同放棄本次申請。
- 若學生在寄送申請資料後工作日 5 天內沒收到確認信件,請再次寄送申請文件並主動聯絡承辦人賴小姐(03-5162198)。
四、新申請案通過人數:
每學年度上限 20 人,但實際通過人數依審查結果為準。
統一審查後將以電郵通知,通過者請將核章申請單送註冊組續辦(系辦會直接印出電子檔來核章、不用再遞送紙本)。
五、其他相關說明:
雙主修應修畢本系系定必修、專業選修(含必選實驗 3 門),科目請參閱: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
【放棄輔系/雙主修】
請將「放棄修讀輔系(所)/雙主修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送至系辦公室,承辦人:賴小姐(03-5162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