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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生申請】108學年度第1學期陸港澳學期交換生申請(電機系學士班108.01.22截止)

2019秋季班赴陸港澳交流申請說明會

全球處國際學生組在1211()中午12:20於校本部圖書館清沙龍區及1225()中午於南大校區N大樓R201辦理2019年赴陸港澳交流申請說明會,歡迎各系所有意參加申請的同學參加。

公告網頁資訊如下: 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177 


交換生申請108學年度第1學期陸港澳學期交換生申請(電機系學士班108.01.22截止)

 

 

一. 本校選送108學年度上學期(1089月-1092月)赴大陸與港澳地區之學期交換生案,開放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8122日(二)17:00前截止。(系初審合格者將列出推薦順序,並於10821日(五)下班前送件至全球處國際學生組彙辦)

二. 本案申請資格與程序如下:

1.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請注意各交流姊妹學校是否有其特殊規定,部分交流學校僅受理大學部學生申請或不接受應屆畢業生申請。

2.申請者成績需前一學年平均GPA3.2(含)以上,或全班前(含)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交流時間以一學期為限。

3符合上述申請資格且有意申請之碩博士班研究生,請備妥申請表、學習計畫書、歷年成績單1份與推薦信1封(例如系主任、導師或指導教授等)108122日(二)下午5時前送至系辦公室承辦人員以進行系所初審。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4.申請同學除送交系/所申請除紙本外,請另行至以下網址填交線上資料

        https://www.wjx.top/jq/30812375.aspx

    5.本處辦理複審會議後將公佈錄取名單,請學生依陸港澳各姊妹校所需文件於通知期限內繳交至本處,由本處統一寄給陸港澳交流學校。

四、交換學生須於完成交流返校後,繳交交流心得報告一份。

五、本校甄選作業要點公告於本處網站,陸港澳各校交流名額、本校申請表請洽本處網站下載。申請表下載:

http://oga.nthu.edu.tw/outgoing-exchange-ch ; 姊妹校列表:http://oga.nthu.edu.tw/chm.outgoing/list

由於本項申請需經系所初審,初審合格者須列出推薦順序,再送全球處國際學生組彙辦。因此有意提出申請的學士班學生,請務必在108122日(二)下午5時前繳交申請表學習計畫書歷年成績單1推薦信1 到系辦公室進行初審,逾期不予受理

 

 

電機系辦助理曾琳小姐

校內分機 6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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