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電機系博士班第一外國語認定標準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博士班第一外國語認定標準

84年 2月23日初訂

91年 9月27日修訂

91年10月16日修訂

95年 5月02日修訂

95年 6月06日修訂

99年12月15日修訂

108年10月18日修訂

111年11月01日修訂

 

第一外國語有關英語部份之認定,以符合下列五項規定之一即通過:

一、托福測驗成績

        TOEFL CBT測驗成績170分以上;

        TOEFL iBT測驗成績80分以上;Test Date Scores(單次總分測驗成績)或MyBest™Scores(個人最佳成績)均可採計。

二、雅思(IELTS)測驗成績6.5以上。

三、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中高級」初複試皆通過。

四、(1)修讀本校英文寫作或會話課程成績A-以上且達該班修課人數前25%。

       (本項規定適用於94學年度(含)前入學之博士班學生)

(2)修讀本校英文寫作及會話課程成績A-以上且達該班修課人數前25%。

       (本項規定適用於95學年度(含)起入學之博士班學生)

五、英語系國家修得學士(含)以上學位。

         (註:菲律賓、紐西蘭、澳洲皆歸類為英語系國家,印度不歸類為英語系國家) 國家認定連結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