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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系學生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學分承認原則

電機系學生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學分承認原則 

 

一、系定基礎必修課

如:普通物理、微積分

  • 第一次修課:僅承認本校學期中所開課程。
  • 重修:得修本校所開設之「普通物理」與「微積分」暑期課程。
    (停修(二退)後修課並非重修,視為第一次修課。)
  • 轉系轉學生:於原校系修讀之「普通物理」、「微積分」經核准抵免後尚不足之學分,應於專業選修學分補足。
    (轉系生:由系辦開學前統一寄送學分抵免通知;轉學生:請依註冊組規定申請學分抵免。)

 


 

二、 系定專業必修課:

如:邏輯設計、計算機程式設計、線性代數、常微分方程、偏微分方程與複變函數、電路學、訊號與系統、電子學(電子學一、電子學二)、電磁學、機率、電子電路實驗等,含電資院共同開設課程及本系教師開設之暑期課程。

  • 重修:得修本校其他工程學系或陽明交大電機、資訊學院開設且任課老師為該單位教師(含教授、副教授與助理教授)之課程(含暑修),惟必須事先提出申請
    (停修(二退)後修課並非重修,視為第一次修課。)
  • 轉系轉學生:如以上必修課程衝堂,得比照重修者辦理。

 

【申請程序】

  1. 請填寫「必修與必選課程修讀非本系課程學分申請表」。
  2. 檢附申請表、課程大綱(擬申請課程及應修課程)、選課資料(衝堂證明)送至系辦辜小姐(台達 503,wlgu@ee.nthu.edu.tw)辦理。

 


 

三、 電機資訊專業選修課程:

僅承認本校電機資訊學院(含本系、電機資訊學院學士班、資訊工程學系、電子工程研究所、通訊工程研究所、光電工程研究所、資訊系統與應用研究所及資訊安全研究所)所開之專業課程(含暑修)。 

開課代碼:EE, EECS, CS, ENE, COM, IPT, ISA, I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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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必修課已含 EE 2310 計算機程式設計,若額外多修 CS 計算機程式設計一/二,不列為專業選修。
  • EECS1200 科技英語溝通技巧不列為專業選修。

 


 

四、擋修課程:
本系多門課程設有擋俢,乃是當年度所有授課教師取得共識後送課程委員會,通過後適用於往後本系開設該門課的每一個班次,並無適用於任何個案的解除擋修機制。學生須依規定修畢先修課程才能修習。嚴格執行,沒有例外。

教務處課務組網頁上之解除擋修申請表,設計用於學生之前已修習的先修課程,可能是在其他大學修習(研究生或轉學生),或是修習課程名稱的不同但內容相同的課程(轉系生或他系學生)。

【申請程序】

  1. 請填寫「解除擋修申請表」。
  2. 檢附解除擋修申請表歷年成績單(螢幕截圖無法作為成績證明,請附註冊組提供的歷年成績單)、課程大綱(已修畢之先修課程),寄至系辦信箱(office@ee.nthu.edu.tw)辦理(不收紙本申請案)。
    信件主旨:XXX系XXX(學號XXXXXXX)申請XXXX課程解除擋修限制
  3. 電機系辦承辦同仁將依申請案電子郵件寄送順序處理學生之解除擋修申請。
    申請案附件若完全符合解除擋修限制條件,會直接在系統上作業,不會個別再通知申請者,直接選課即可。未通過則會寄送通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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