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113 年潘文淵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大學部截止:113/09/11 16:00前)
113年「潘文淵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大學部截止日期:113/09/11 下午16:00前)
一、頒受對象
清華大學電子、資訊及通訊相關系所成績優秀之學生。
凡在本會所委託之大學院校肄業一學年以上之在校學生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均得於規定期限前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一) 學業成績優良,並在班內前 1/4 以內者。
(二) 操行成績優良者。
(三) 以未接受其他獎學金者為限。
二、申請資格與名額:電子、資訊及通訊相關系所成績優秀之學生,各類名額為:
(一)博士班學生一名,每年每名10萬元。
(二)碩士班學生二名,每年每名5萬元。
(三)學士班學生三名,每年每名2萬5千元。
三、欲申請之同學除繳交紙本申請文件予系辦公室審核外,亦須至本校助學系統(https://reurl.cc/Gem0LG)線上登錄申請紀錄。請註冊登錄「清華助學系統」-查詢「潘文淵文教基金會獎學金」-點選「我要申請」。
四、符合上述各款規定且有意願提出申請的電機系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學生,請在113.09.11(三)下午4時前檢附申請表暨相關附繳證件,送繳到電機系辦公室服務台 (台達館503室)。
(申請表暨相關附繳文件 建議使用迴紋針、燕尾夾、文件袋、或 L 夾繳交。)
【補充說明】
- 肄業一學年以上之在校學生是指二年級以上可以申請。
- 成績單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或 112學年度成績單,若 112下班排名還沒有資料,該欄位可先空白。
- 德育成績請填寫操行成績。
- 未接受其他獎學金是指 113年度到申請日止 (113上學期) 未領取其它獎學金。
- 本獎學金獎助為期一年,請自行留意是否有規劃申請其他 113-1 學期不可兼領獎學金。
有問題請來信至系辦公室:office@ee.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