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輔系、雙主修申請作業時程及系定應繳交資料說明
一、作業時程:
學生申請時間 | 統一審查作業時間 |
每學年度上學期: 12/1 9:00 ~ 12/7 17:00 |
1 月份 |
每學年度下學期: 6/1 9:00 ~ 6/7 17:00 |
7 月底 8 月初 |
1.作業時程適用新申請案、科目變更申請案、放棄雙主修且變更為輔系申請案及事後審核申請案,事後審核請於申請時事先通知註冊組暫緩印製畢業證書。
請於學生申請時間內繳交申請資料,非申請時間不受理。
2.審查時間為概略時間,實際審查作業會依當學期結束時間會略有異動。
二、應繳資料:
【新申請案】
- 修讀輔系/雙主修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
- 如已有二專(院學士班或跨領域學習)、輔系、雙主修等,請於申請表「所屬學系」欄註明。 -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學士班應含排名)
- 讀書計畫(格式不拘)
【科目變更申請案】
- 輔系/雙主修原始申請資料正本(請向註冊組索取原件,記得完整原件於提出完畢當期變更申請案後,自行繳回註冊組)
- 輔系/雙主修科目變更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
-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學士班應含排名)
【事後審核申請案】
- 加修學士班輔系事後審核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
- 如已有二專(院學士班或跨領域學習)、輔系、雙主修等,請於申請表「所屬學系」欄註明。 -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學士班應含排名)
- 請至註冊組辦公室申請「含正在修課紀錄的成績單」。 - 讀書計畫(格式不拘)
三、繳交方式:
一律採線上收件。
整體流程:
- 請將所有審查資料合成一份 PDF 檔。
檔案名稱:輔系申請/雙主修申請/事後輔系申請/輔系變更申請/雙主修變更申請-學號-姓名。
(範例:輔系申請-107061022-陳清華) - 主學系之「承辦人」、「系主任」、「院長」核章欄位,請經由主學系申請程序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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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修系所部分請勿填寫,這部分將會於本系收件後,由本系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通過後,才會針對通過者統一核章。(申請者毋需寄任何信詢問辦理簽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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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寄至電機系信箱 office@ee.nthu.edu.tw,請於交件前確認內容無誤,受理期限結束後,恕不接受任何理由來進行補件。
信件主旨:輔系申請/雙主修申請/事後輔系申請/輔系變更申請/雙主修變更申請-學號-姓名。
(範例:輔系申請-107061022-陳清華) -
資料不齊全者,如於受理期限內未以「同一檔案合併方式」補齊完整資料,將視同放棄本次申請。
- 若學生在寄送申請資料後工作日 5 天內沒收到確認信件,請再次寄送申請文件並主動聯絡承辦人田小姐(03-5162198)。
四、新申請案通過人數:
每學年度上限 20 人,但實際通過人數依審查結果為準。
統一審查後將以電郵通知,通過者請將核章申請單送註冊組續辦(系辦會直接印出電子檔來核章、不用再遞送紙本)。
五、其他相關說明:
雙主修應修畢本系系定必修、專業選修(含必選實驗 3 門),科目請參閱: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
【放棄輔系/雙主修】
請將「放棄修讀輔系(所)/雙主修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送至系辦公室,承辦人:辜小姐(03-516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