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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置公告]電機系博士班畢業學分不得計入學士班課程學分相關說明, 請博士班同學務必留意。

提醒各位博士班同學:

1.博士班畢業學分不得計入學士班課程學分數。
博士班同學若因資格考核需要修讀學士班課程,僅得作為資格考核修課課程抵免,不得要求計入博士班畢業學分,請務必注意。

2.逕行修讀博士班的同學
在碩士班就讀期間,若曾經申請修讀學士班課程並獲准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者,在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後,不得將學士班課程學分數計入博士班畢業學分。


3.博士班同學請務必留意上述2點說明,以避免因畢業學分不足而無法提送博士班畢業資格初審申請,進而影響後續之博士學位考試申請。


 

附註: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博士班修讀辦法--
三、必修課程及學分
除校定必修課程及「論文」之外,必須修滿本系認可之課程十八學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至少修滿本系認可之課程三十學分。

 

 

電機系辦曾小姐
校內分機 62196
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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