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置公告]電機系碩博士班研究生修課相關規定補充說明(2023.02.16 update)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碩、博士班研究生 修課相關規定補充說明
2023年02月16日
★★與研究生修課成績相關之重要學則規定★★
研究生除論文外,各科學期成績全部不及格,經系、所務、學位學程會議通過予以退學者,依本校學則第六十二條第八點規定,應予退學。
提醒各位碩、博士班同學,每學期選課時,務必特別留意此項學則規定,避免因當學期僅修一門課程,而該門課程成績不及格,即會有退學處分可能。
★★課務組網頁公告之研究生各項修課規定)★★
研究生每學期至少1門課(「論文研究」亦算)。
「論文研究」系統自動選入:各系所碩、博士班研究生,依所屬系所規定應在第2學年或第3學年起修讀「論文研究」,於加退選結束後,由系統自動選入,只修讀該科之研究生不須上網點選。
碩一、博一的研究生,如有特殊原因不修課或須修讀「論文研究」,請務必記得提出「論文研究」加簽申請,以符合學校選課規定,請勿自行認定系統會自動選入或指導教授同意即可不用申請。
★★校定必修課程「國立清華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說明★★
104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博士班學生,均須於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本課程。
本課程採網路教學方式實施,為0學分之必修課程。凡修習本課程之學生,須通過課程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未通過者,最遲須於申請學位考試前修習通過。未完成本課程之學生,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本系碩士班修讀辦法第三條、必修課程及學分之規定★★
除校定必修課程、「書報討論」二學期二學分及「論文研究」0學分之外,必須修滿本系所認可之課程廿四學分。(本項論文課名、學分數調整案於本校111年5月19日110學年度第3次校課委會通過並適用所有在校生)
碩士班學生在其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同意下,可以修讀本校大學部課程,不限科號,但以6學分為限,且碩士班學生於學士班修讀期間,已修畢並取得學分之學士班課程,在相同科號、相同課程名稱與相同授課教師的情況下,不得於碩士班入學,重覆修習後,申請將該課程學分,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本項修讀學士班課程規定於107學年度第4次碩博士班班務會議修訂通過並自107學年度第二學期起適用所有在校生)
補充說明:
◎本系101學年度第7次碩博士班教師會議決議,「EE6010基礎學術論文寫作」課程或其他相關語文及寫作類課程,不可計入畢業學分數。其他課程在不違反本校及本系相關修讀規定與會議決議下,由指導教授認定。
◎碩士班學生在入學後,基於研究需要,擬修讀本校學士班課程並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數,請依規定於選課前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檢附學士班歷年成績單),經指導教授與系主任同意後方得修讀並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
★★本系博士班修讀辦法第三條、必修課程及學分之規定★★
除校定必修課程及「論文」之外,必須修滿本系認可之課程十八學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至少修滿本系認可之課程三十學分。
補充說明:
◎本系101學年度第7次碩博士班教師會議決議,「EE6010基礎學術論文寫作」課程或其他相關語文及寫作類課程,不可計入畢業學分數。其他課程在不違反本校及本系相關修讀規定與會議決議下,由指導教授認定。
◎博士班畢業學分不得計入學士班課程學分數。博士班同學若因資格考核需要修讀學士班課程,僅得作為資格考核修課課程抵免,不得要求計入博士班畢業學分,請務必注意。
◎逕行修讀博士班的同學,在碩士班就讀期間,若曾經申請修讀學士班課程並獲准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者,在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後,不得將學士班課程學分數計入博士班畢業學分。
博士班同學請務必留意上述相關說明,以避免因畢業學分不足而無法提送博士班畢業資格初審申請,進而影響後續之博士學位考試申請。
★★碩博士班研究生校際選修處理原則★★
依據本系碩博士班班務會議決議:原則上,本校(系)有開授的課程皆不得到外校(系)修讀。
同學如因選課衝堂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必須到外校(系)修讀本校(系)有開授的課程,請提出衝堂證明或修課需求說明,連同校際選修申請單一併送至系辦公室轉呈主管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