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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秋2021春出國交換及獎學金計畫(不含陸港澳) (系截止日:2019年10月8日)

一、交換計畫說明

1.  出國交換生獎學金A類:電資院8 (前一學年GPA須達3.4或系所前20%,限中華民國國籍者)

每名補助 $1.5/(補助月數依獎學金委員會決議)

2.  出國交換生獎學金B類:預估10名,限中華民國國籍者,補助地區限制如下:

(1) 新南向國家及中南美洲國家:每名獎助NT$3萬元/(至多補助5個月)

(新南向國家為印尼、越南、汶萊、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不包含新加坡;中南美洲國家為阿根廷、巴西、智利、哥斯大黎加、祕魯、墨西哥)

(2) 以色列、土耳其、俄羅斯、蒙古:每名獎助NT$2.5萬元/(至多補助5個月)

3.  學生海外學習獎學金:預估8名,前一學年GPA須達3.2或系所前30%,補助地區限制如下:

(1) 歐洲國家:法國,每名獎助NT$2萬元/(至多補助5個月)

(2) 歐洲國家:立陶宛、拉脫維亞,每名獎助NT$1.5萬元/(至多補助5個月)

 

二、申請資格及限制

1. 本校在學學生 (不含在職專班或在職生,申請時須為非當學期畢業之在學生,且學士二年級以上)

2. 未曾領取或未曾放棄全球事務處辦理之交換生獎學金。

3. 前一學年GPA須達3.2或系所前50%

4. 所有申請資料均需屬實,若發現資料不實,將自動取消資格並依校規懲處。

 

三、報名方式

申請者請於101日至108期間提出線上申請後,請於截止日下午4時前繳交線上填寫列印資料和紙本申請資料至系辦(台達503) (恕不接受逾期或補件)

 

四、申請文件 (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勿另加封面,相關資料請用A4紙影印提供)

1. 線上系統申請:

(1) 登入系統,按照系統步驟填寫出國交換生申請表,系統主要填寫個人基本申請資料及選填志願,填寫完成後列印紙本文件,所有申請者皆須至線上系統填寫列印繳交方可視為有效件

(2) 1019點開放線上系統,108日下午4點關閉系統

(3) 線上系統申請列印資料務必與2020/2021春申請表格填寫基本資料志願序時程等皆需相同,若有出入將依線上系統所填之資料為依據

2. 2020/2021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 (如附件,或至全球處網頁>清華學生>海外姊妹校交換生>下載專區)

3. 歷年成績單正本: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 (成績須包含107下學期在校成績,建議於1089月開學第3週後申請成績單)

4. 國外學習計畫 (不限格式,中文即可,選填1間學校需填寫1間修課計畫,選填10間須填寫10間修課計畫,同時須確認各間志願之交換期程)

5. 兩年內符合校內標準之語言成績 (測驗日期須為2017101日之後,如尚未收到正式紙本成績單,可接受網路下載成績) (不接受TOEIC或全民英檢)

6.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外籍生/僑生為護照、陸生為入台證)

7.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8. 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 (不限格式)

9. 其他有利助審資料助審資料

 

五、 相關說明、文件下載、常見問題請至以下網址詳閱

http://oga.nthu.edu.tw/outgoing-exchange

 

六、 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http://oga.nthu.edu.tw/overseas.outgoing/list)

名額請參考2020秋季班和2021春季班名額,寫"0”或空白即表示無交換名額,各校申請門檻資訊請參閱個別國外學校網站資訊。

 

七、 其他注意事項

1. 志願分發標準:甄選計畫優先採志願序分發,建議同學若第一志願若已選填熱門校(選填人數等於或大於國外學校提供之交換名額),第二以後之志願避免選填熱門校,才可降低落榜二次分發情況;申請期間同學可於線上系統查看各校選填前三志願之人數(顯示人數為已送件之人數)。同學一旦線上系統送件後即無法異動資料及志願,請確認系統選填與紙本繳交之志願吻合,不吻合者將列為不合格件。志願序相同時,若有多人選填,將主要依審查之評比成績擇優及領域平衡分發志願,未被分發到者將列於次一志願再進行分發。

2. 近年選填滿額之地區: 如美洲(美國)、歐洲(德國、荷蘭、瑞典、挪威)、亞洲(新加坡)等國家。未滿額之地區,如亞洲(新南向國家、蒙古)、歐洲(法國等)、南美洲(智利、阿根廷、巴西)等國家。

3. 同學請依本身專業背景查詢相對應之學校學程或計畫,並請查詢姐妹校國際處交換計劃資訊,確認本身是否已達該校語言及學業成績標準;若選擇課程為英語授課,須具備達B2以上之英語能力,若修課課程為當地語言之課程,如日語、德語、法語授課,則建議達日語N2(絕大多數學校)、德語B1、法語B1以上之能力。

4. 本計畫通過校內申請不代表獲姊妹校錄取,且每人限一次機會申請姊妹校,故請同學務必確認志願與本身專業領域相關及語言能力達姊妹校要求,避免國外學校拒絕之遺憾。

5. 獎學金名額有限(申請資格請參考獎學金辦法,不符資格者請勿勾選獎學金選項),建議同學選填志願已未獲補助之情況考量選填學校及交換期程;若未獲獎學金仍有意前往交換,請務必複選線上系統和申請文件之”願意自費交換”選項,不願意自費者無須勾選自費選項。

6. 2020秋及2021春名額表單數據說明:如日本京都大學秋季及春季各寫2名,此代表整學年加總為2名名額,並非每學期各2名,不論同學申請一學期或一學年交換,皆會使用到該校1名名額。(志願選填建議表連結)

7. 校內審查流程及評比:系所初審>院辦複審>校決審。所有申請者的申請成績皆須經此程序進行。系所院階段審查之評比依據各教學單位審查委員決定,建議同學選填熱門志願可考量本身的在校成績、語言能力、綜合表現等考慮是否選填。           

8. 相關問題可參考全球處”常見問題”,若仍有疑問請盡量採用e-mail方式詢問陳小姐hsjchen@mx.nthu.edu.tw,欲當面詢問者請務必提前來信約時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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