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獎學金】勤勞獎學金(3/27前送生輔組)

 

【清寒獎學金】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學金

申請截止期限:104年327(五)前送生輔組

 

1.獎勵對象: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大專院校一、二年級之日間部學生;且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

ü  家境清寒,持有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者。

ü  103(上)學期成績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ü  103(上)操行甲等(80分以上,無小過以上處分)

ü  103(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

l  大一新生以高三下成績申請。

2.名  額:每校推薦人數以3名為限。

3.獎勵內容:每名每學期新台幣二萬元整,於每學期後重新審定。

4.申請辦法:

(1)申請時間:104年3月27日前接受申請。

請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備齊繳交至生輔組,俾利校方複審。

(2)檢附文件:

A.學校之申請保薦(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B.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當年度註冊戳章)

C.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D.102學年度下學期之學期成績證明書(影本須加蓋學校公章)

E.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證明書

(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F.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申請人必

須為該戶內成員。

G.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可用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H.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請提供)

 

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下載請參閱生輔組_校外獎學金。

http://sthousing.nthu.edu.tw/scholarship/announceOuter.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