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學年度辦理第一次逕行修讀電機系博士學位作業公告
115年9月24日
壹、申請流程說明
一、申請方式:線上申請。
二、申請對象:本(115)學年度之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及碩士班研究生。
三、本系受理申請作業日期: 115年9月24日起至115年10月13日止。
四、申請資料:
(註1)申請書:原就讀學系、所、院 指導教授/導師及單位主管簽名(簽章)說明如下:
►電機工程學系學士班同學:申請書請導師簽名(簽章)後,請先送交系辦公室賴均旻小姐(轉呈單位主管:系主任簽核)。
►電機工程學系碩士班同學,申請書僅須指導教授簽名(簽章),單位主管於審核作業結束後由系辦公室統一轉呈主管核章。
►其他學系、所、院同學,申請書均須請指導教授/導師及系(所)主管簽名(簽章)。
(註2)教授推薦函:請推薦人於115年10月13日前直接將推薦信電子檔寄至電機系辦公室信箱:eeoffice@my.nthu.edu.tw
五、有意願申請逕行修讀電機系博士學位者,請於本系受理申請作業日期內,將申請資料「依序排列掃描儲存成一個PDF檔案」,e-mail寄至電機系辦公室信箱:eeoffice@my.nthu.edu.tw。信件標題一律為學號/姓名/逕博申請資料。
六、「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請至本作業公告網頁下方附件處下載。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推薦書」請至本作業公告網頁下方附件處下載。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電機系博士學位作業規定,請參閱網頁http://web.ee.nthu.edu.tw/p/405-1175-1169,c528.php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學士班學生逕行修讀電機系博士學位作業規定,請參閱網頁http://web.ee.nthu.edu.tw/p/405-1175-1166,c527.php
貳、作業流程說明
電機系辦公室 啟
(諮詢電話:03-5162196或校內分機62196曾小姐;e-mail:eeoffice@my.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