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9月2日第一次修訂內容:配合校方(主計室)修改餐費核銷上限,口試舉行時間如有誤餐事實,同學可為考試委員準備餐盒,餐費上限每份新台幣120元 (113年8月29日起),於口試結束後檢附發票(或收據)向系辦公室實報實銷。
►113年9月2日第一次修訂內容:自113學年度起,碩士班學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時,系辦公室不再收取論文(定稿)1本留存。
(1)碩士班學生在辦理系(所)辦公室離校手續前--請先將論文全文電子檔(PDF檔;須包含考試委員審定書及指導教授推薦書)e-mail寄繳至系辦信箱eeoffice@my.nthu.edu.tw(或是提供google雲端硬碟連結位址),系辦下載檢視無誤後將留存歸檔。
(2)碩士班學生需要繳交的論文(定稿)至少2本:註冊組1本(由系辦公室代收並與同學口試成績資料一起送繳)、總圖書館1本(同學自行送繳)。
►113年10月1日第二次修訂內容:配合校方(註冊組)修改學位考試申請部份程式,自113年10月1日起,碩士班新增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及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具體新增內容說明請詳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
113學年度電機系碩士班研究生【碩士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113年8月1日~114年7月31日舉行口試者適用)
公告日期:113年7月23日
第一次修訂日期:113年9月2日
第二次修訂日期:113年10月1日
▶欲舉行碩士學位考試的同學,請仔細閱讀本注意事項。如有任何問題,請詢問系辦公室【曾小姐(分機62196)、詹小姐(分機62197)或e-mail: eeoffice@my.nthu.edu.tw】
▶電機系碩士、博士學位考試均為公開口試(實體口試)。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113年8月1日【口試截止日期:114年1月31日;畢業離校手續日期:113下學期開學上課開始日前(114年2月14日前)】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114年2月1日【口試截止日期:114年7月31日;畢業離校手續日期:114上學期開學上課開始日前(依114學年度行事曆所訂日期)】
▶當學期結束至次學期開學註冊日前,欲舉行碩士學位考試的同學,必須先完成提前註冊手續。提前註冊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各項表單下載 下載填寫,並依序完成表單各欄位所需程序。
▶延後畢業申請:依據本校學則第六十四條,學生已通過論文考試並完成論文審定,若因次學期獲核准出國進修、交換、實習、訓練者,得繼續註冊入學至各系、所、院、班規定之修業年限屆滿為止,但每學期至少仍須修習一門課程(含論文、論文研究)。其學位證書授予日期為出國進修、交換、實習、訓練結束返國後,完成所有該活動應履行之報告、經費核銷等手續後之年月。
申請延後畢業者請於原應畢業日期至遲一個月前,至註冊組網頁各項表單下載 下載延後畢業申請表填寫及檢附業經核准出國進修、交換、實習、訓練公文之影本,完成表單所需流程。
學位考試申請資格與流程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壹點
學位考試當天需備齊表單與文件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貳點
學位考試結束後,考試成績資料暨論文(定稿)送繳方式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參點
論文電子檔建檔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肆點
離校手續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伍點
領取畢業證書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陸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