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置公告]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08.01~114.07.31舉行學位考試者適用)

11392第一次修訂內容配合校方(主計室)修改餐費核銷上限,口試舉行時間如有誤餐事實,同學可為考試委員準備餐盒,餐費上限每份新台幣120元 (113829日起),於口試結束後檢附發票(或收據)向系辦公室實報實銷。

11392第一次修訂內容113學年度起,碩士班學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時,系辦公室不再收取論文(定稿)1本留存。

  (1)碩士班學生在辦理系(所)辦公室離校手續前--請先將論文全文電子檔(PDF檔;須包含考試委員審定書指導教授推薦書)e-mail寄繳至系辦信箱eeoffice@my.nthu.edu.tw(或是提供google雲端硬碟連結位址),系辦下載檢視無誤後將留存歸檔。

  (2)碩士班學生需要繳交的論文(定稿)至少2本:註冊組1本(由系辦公室代收並與同學口試成績資料一起送繳)、總圖書館1本(同學自行送繳)。

►113101第二次修訂內容配合校方(註冊組)修改學位考試申請部份程式,自113101日起,碩士班新增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具體新增內容說明請詳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

 


113學年度電機系碩士班研究生碩士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11381~114731日舉行口試者適用)

公告日期113723

第一次修訂日期:11392

第二次修訂日期:113101

 

欲舉行碩士學位考試的同學,請仔細閱讀本注意事項。如有任何問題,請詢問系辦公室曾小姐(分機62196)詹小姐(分機62197e-mail: eeoffice@my.nthu.edu.tw

電機系碩士、博士學位考試均為公開口試(實體口試)

113學年度第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11381口試截止日期114131畢業離校手續日期113下學期開學上課開始日前(114214日前)

113學年度第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11421口試截止日期114731畢業離校手續日期114上學期開學上課開始日前(114學年度行事曆所訂日期)

當學期結束次學期開學註冊日前,欲舉行碩士學位考試的同學,必須先完成提前註冊手續提前註冊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各項表單下載 下載填寫並依序完成表單各欄位所需程序。

論文格式條例」請至註冊組網頁各項表單下載 查閱。

延後畢業申請:依據本校學則第六十四條,學生已通過論文考試並完成論文審定,若因次學期獲核准出國進修、交換、實習、訓練者,得繼續註冊入學至各系、所、院、班規定之修業年限屆滿為止,但每學期至少仍須修習一門課程(含論文、論文研究)。其學位證書授予日期為出國進修、交換、實習、訓練結束返國後,完成所有該活動應履行之報告、經費核銷等手續後之年月。

申請延後畢業者請於原應畢業日期至遲一個月前,至註冊組網頁各項表單下載 下載延後畢業申請表填寫及檢附業經核准出國進修、交換、實習、訓練公文之影本,完成表單所需流程

 

學位考試申請資格與流程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壹點

學位考試當天需備齊表單與文件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貳點

學位考試結束後,考試成績資料論文(定稿)送繳方式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參點

論文電子檔建檔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肆點

離校手續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伍點

領取畢業證書說明請點閱網頁下方附檔_113學年度碩士學位考試流程說明暨畢業離校流程說明(1131001)第陸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