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一學期電機工程學系 碩、博士班研一新生學分抵免申請作業公告
壹、研究生新生學分抵免申請一律採用電子表單(eform)系統:
一、申請期限:113年8月7日起至9月4日止。
二、申請流程說明:研一新生欲申請抵免學分者,請於113年8月7日起至9月4日止,至〈校務資訊系統/學分&抵免學分〉網頁建入欲抵免之科目後,點選送出申請表至電子表單(eform)系統,並至該系統「申請紀錄查詢」上傳附件(欲申請之抵免科目請在歷年成績單以螢光筆標記)按「儲存」後,按「預覽申請表」→「預覽流程」→「送出申請」,須上傳文件請詳閱第三點。(*請注意:請務必確認欲抵免科目已全部填寫再送出申請。若送出抵免申請之電子表單審核流程進行中,不能同時再申請他筆抵免。) 學生端操作申請說明請參考註冊組網頁。
三、須上傳文件說明:以下所列文件均須於申請期限內完成上傳,文件上傳前請務必確認是否完整無缺漏,若因文件不全被退件,必須在申請期限內重新申請,請同學務必特別留意。
註冊組要求之文件:歷年成績單、修習碩、博士班科目學分證明 (請依電子表單系統申請頁面說明,備齊應備文件,合併掃描儲存成一個PDF檔案上傳。)
就讀系所要求之其他文件:「指導教授意見」及「申請抵免課程之課程綱要」(請依以下說明,備齊應備文件,合併掃描儲存成一個PDF檔案上傳。)
電機系研一新生請至電機系網頁〈教學內容〉碩士班/博士班 點閱下載 碩博士班新生學分抵免審核作業原則 ,內含「指導教授意見表」。申請抵免之課程必須請指導教授於「指導教授意見」欄內填寫意見並簽名後,連同「申請抵免課程之課程綱要」合併掃描儲存成一個PDF檔案上傳。申請抵免之課程若為本系課程,可以不用提供課程綱要;非本系課程者(即外系與外校課程),必須提供課程綱要。
貳、系所審核作業說明:學分抵免申請案件經系辦公室確認同學上傳文件完整無缺漏後,將轉呈碩博士班業務主管進行審核。
參、學分抵免結果預計於申請之當學期加退選結束前由電子表單(eform)系統轉入校務資訊系統,轉入後註冊組會寄發e-mail通知已申請學生登錄校務資訊系統->成績查詢,查詢抵免結果。
肆、未在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者、或是已經提出申請但資料未齊備者逾期視同未申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