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借用注意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始可申請,每人僅可借用一次,請勿替他人借用。
二、如遇尺寸數量不足者,將依剩餘尺寸庫存量供給。
三、請妥善使用學位袍服(包含帽子、長袍及披肩),應負善良保管之責,如有遺失、損壞者應負賠償之責。
貳、團體借用-學士(應屆畢業生-未離校)
|
借用流程 |
日 期 |
時 間 |
校務資訊系統路徑 辦理地點 |
備註 |
|
申請 |
3/7-3/18 |
00:00-23:59 |
校務資訊系統/袍服借用申請/團體借用 |
1.畢業生請於左列規定時間內,自行登入校務資訊系統申請。 2.未於規定期限申請者無法借用。 |
|
繳費 |
3/28 (一) |
依畢代公告 |
水木洗衣部 |
1.借用學位袍服須繳交使用及清洗費,學士服 100 元/套 2.請畢代統一收取清潔費後至水木洗衣部繳費並領取收據(請妥善保存)。 3.已完成登記借用的同學,請務必完成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借用。 |
|
領用 |
5/19(三) |
10:30-11:00 |
學位袍服庫房(綜二B1) |
請各班畢代統一領取後發放(請帶收據) |
|
歸還 |
6/1-6/30 |
09:30-18:00 |
水木洗衣部 |
1.一律「個別歸還」至水木洗衣部。(請帶學生證) 2.逾期歸還需繳納罰金每日50元。 |
參、具體『借用注意事項、費用說明、遺失、損壞及賠償」內容,請參考保管組網頁:http://property.site.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