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崇友電梯獎學金(延後至3/20日截止)

2020年度崇友電梯獎學金申請辦法

逕行申請截止日期: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止

一、 宗旨

為培植家庭經濟弱勢且有發展潛力之電機優秀學子,特訂定「崇友電梯獎學金」。

二、 獎勵對象

就讀國內大專院校電機相關科系一、二年級日間部/夜間部在學學生,受獎人應具中華民國國籍。

三、 辦理期間

1. 本獎學金分為上、下學期辦理申請,並以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為審查標準。

2. 申請作業: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止,請於申請時間內(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將申請資料寄至崇友文教基金會收並註明申請「崇友電梯獎學金」。

郵寄地址:100台北市公園路30號10樓A室。

四、 申請資格

1. 大一、大二在校生申請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5分以上並在班上排名為前百分之十無不及格科目

2. 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無任何小過以上懲處紀錄。

3. 家庭經濟弱勢,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者。
(2) 家庭或個人因天災、意外發生急難變故或其他特殊狀況,以致家中經濟失依者。

4. 無領取其他企業約定實習就業等義務性質獎學金。

※學生申請之年級與成績審查對照表

科系 申請時之年級/學期 成績審查
電機相關科系 學士班 一年級 下學期 一年級上學期之成績
二年級 上學期 一年級下學期之成績
二年級 下學期 二年級上學期之成績

五、 獎學金名額

每學期提供40名,本會保留最終額度決定權。

六、 獎學金金額支付標準

公私立 金額
公立大專校院電機相關科系學生 每名新台幣 3 萬元整
私立大專校院電機相關科系學生 每名新台幣 5 萬元整

七、 審查流程

1. 資格審查:申請者請詳實填寫本會所提供之申請表,並檢附下列相關文件。

(1) 「崇友電梯獎學金」申請表 乙份。
(2) 前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証明單正本乙份(學業成績需加註班上排名)。
(3)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乙份。
(4) 清寒家庭相關證明,如: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急難變故證明,若無上 述資料,請務必提供全戶107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個人簡歷、自傳(不限格式)。
(6) 其他加分資料:如學校教授推薦函、參與技能競賽、志願服務紀錄或其它外語檢定 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 通過資格審查之合格申請者,由本獎學金另設獎學金審議委員會進行複審作業。

3. 錄取通知:基金會將以電話與電子信箱通知,並於官網公告。

八、 權利義務

1. 交流學習暨獎學金頒發見面會

(1) 交流學習暨獎學金頒發見面會預計2020年3月28日(星期六)舉辦。
(2) 錄取者需出席崇友基金會舉辦之交流學習暨獎學金頒發見面會,未出席者將視同放 棄此錄取資格與補助機會。
(3) 若涉及外縣市交通由基金會負擔車馬費,亦請受獎學生配合。

2. 參與社會服務 凡獲得本會獎學金者,需於就學期間參與至少一次本會所舉辦之社會服務。

九、 追償獎學金 錄取者如有下列情事,喪失領取獎學金之資格,本會停止發放獎學金,並追償已領取之 獎學金。

1. 申請人於申請期間或取得獎學金資格後(一年內),因休學、退學等理由離校或被學校 記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2. 得獎人申請之文件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十、 補充說明

1.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會修改並公告於本會網站

2. 若有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09:00~18:00與崇友文教基金會/黃專員、杜專員聯繫

  洽詢專線 (02) 2381-3345、電子信箱 gfc@gfc.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