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電機系2017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獎學金 (截止申請日: 12月20日)

2017 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獎學金

系申請截止日期 : 2016年12月20日(二) 17:00 以前

※請欲申請同學詳閱以下辦法,並1.填寫本線上申請報名表(必要)-請點此 2.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至系辦公室(必要)曾琳小姐(下載附檔申請表填寫並附上應繳資料正本),於截止日前交給電機系辦公室曾琳小姐 (x62190),謝謝。

※清華電機海外交換生心得,內含歷屆暑期海外名校交換學長姐心得分享,歡迎瀏覽: http://nthueenationalprogram.weebly.com/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獎學金辦法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系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5年9月30日系務會議修訂

 

 

                                                    

第一條     宗旨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下稱本系) 為鼓勵大學部學生拓展國際視野,體驗他國文化,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經費來源

本辦法之經費來源為本系之教育部補助款及自籌收入支應。

第三條     獎勵對象與方式

(一)   本系大一甲組學生至多 10 名,每名獎助至多壹拾參萬元參與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

(二)   本系大二乙組學生至多 10 名,每名獎助至多壹拾參萬元參與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

(三)   獎學金錄取人數及金額視當年度經費以及國際事務審查委員會審查結果而定。

第四條     申請方式

(一)   本系大一甲組學生有意申請者須繳交下列資料:

1.   申請表。

2.   個人簡介及自述書 (須含申請動機和預期收穫)。

3.   欲申請之學程簡介。

4.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二)   本系大二乙組學生有意申請者須繳交下列資料:

1.   申請表。

2.   個人簡介及自述書 (須含申請動機和預期收穫)。

3.   欲申請之學程簡介。

4.   大一學業成績單 (平均 GPA 須達 2.5)。

5.   教授推薦函一封。

6.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第五條     審核

每學年第一學期期末由本系國際事務委員會審查申請學生資料,決定推薦順位,經系主任核定後公告之。

第六條     限制

(一)   獲獎學生須參加本系推薦或認可之當學年度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

(二)   獲獎學生若於審核後變更原申請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之學程、課程或週數,須以書面敘明變更理由,系主任及審查委員得重新審核其獲獎額度。

(三)   獲獎學生須於暑期海外名校體驗學習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課程結業證明影本/成績單及學習心得報告乙份。

(四)   甲組學生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未入學者(包含休學),取消本獎學金獲獎資格;有特殊情形者得經由系務會議討論另行決定。     

第七條     其他

  本辦法由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