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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輔系、雙主修申請作業時程及系定應繳交資料說明

一、作業時程:

學生申請時間 統一審查作業時間

每學年度上學期:

12/1 9:00 ~ 12/7 17:00

1 月份

每學年度下學期:

6/1 9:00 ~ 6/7 17:00

7 月底 8 月初

1.作業時程適用新申請案科目變更申請案放棄雙主修且變更為輔系申請案事後審核申請案,事後審核請於申請時事先通知註冊組暫緩印製畢業證書。

請於學生申請時間內繳交申請資料,非申請時間不受理。

 2.審查時間為概略時間,實際審查作業會依當學期結束時間會略有異動。

 

二、應繳資料:

【新申請案】

  1. 修讀輔系/雙主修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
    - 如已有二專(院學士班或跨領域學習)、輔系、雙主修等,請於申請表「所屬學系」欄註明。
  2.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學士班應含排名
  3. 讀書計畫(格式不拘)

 

【科目變更申請案】

  1. 輔系/雙主修原始申請資料正本(請向註冊組索取原件,記得完整原件於提出完畢當期變更申請案後,自行繳回註冊組)
  2. 輔系/雙主修科目變更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
  3.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學士班應含排名)

 

【事後審核申請案】

  1. 加修學士班輔系事後審核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
    - 如已有二專(院學士班或跨領域學習)、輔系、雙主修等,請於申請表「所屬學系」欄註明。
  2.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學士班應含排名)
    - 請至註冊組辦公室申請「含正在修課紀錄的成績單」。
  3. 讀書計畫(格式不拘)

  

三、繳交方式:

一律採線上收件。

整體流程:

  1. 請將所有審查資料合成一份 PDF 檔。
    檔案名稱:輔系申請/雙主修申請/事後輔系申請/輔系變更申請/雙主修變更申請-學號-姓名。
    (範例:輔系申請-107061022-陳清華)
  2. 主學系之「承辦人」、「系主任」、「院長」核章欄位,請經由主學系申請程序核章。
  3. 加修系所部分請勿填寫,這部分將會於本系收件後,由本系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通過後,才會針對通過者統一核章。(申請者毋需寄任何信詢問辦理簽核的事)

  4. 請寄至電機系信箱 office@ee.nthu.edu.tw,請於交件前確認內容無誤,受理期限結束後,恕不接受任何理由來進行補件
    信件主旨:輔系申請/雙主修申請/事後輔系申請/輔系變更申請/雙主修變更申請-學號-姓名。
    (範例:輔系申請-107061022-陳清華)

  5. 資料不齊全者,如於受理期限內未以「同一檔案合併方式」補齊完整資料,將視同放棄本次申請。

  6. 若學生在寄送申請資料後工作日 5 天內沒收到確認信件,請再次寄送申請文件並主動聯絡承辦人田小姐(03-5162198)。

 

四、新申請案通過人數:

每學年度上限 20 人,但實際通過人數依審查結果為準。

統一審查後將以電郵通知,通過者請將核章申請單送註冊組續辦(系辦會直接印出電子檔來核章、不用再遞送紙本)。

 

五、其他相關說明:

國立清華大學輔系、雙主修、轉系辦法

清大電機輔系必修課程

雙主修應修畢本系系定必修、專業選修(含必選實驗 3 門),科目請參閱: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

 


 

【放棄輔系/雙主修】

請將「放棄修讀輔系(所)/雙主修申請表」(註冊組網頁下載)送至系辦公室,承辦人:辜小姐(03-516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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