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系學生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學分承認原則

電機系學生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學分承認原則 

 

一、系定基礎必修課

如:普通物理、微積分

  • 第一次修課:僅承認本校學期中所開課程。
  • 重修:得修本校所開設之「普通物理」與「微積分」暑期課程。
    (停修(二退)後修課並非重修,視為第一次修課。)
  • 轉系轉學生:於原校系修讀之「普通物理」、「微積分」經核准抵免後尚不足之學分,應於專業選修學分補足。
    (轉系生:由系辦開學前統一寄送學分抵免通知;轉學生:請依註冊組規定申請學分抵免。)

 


 

二、 系定專業必修課:

如:邏輯設計、計算機程式設計、線性代數、常微分方程、偏微分方程與複變函數、電路學、訊號與系統、電子學(電子學一、電子學二)、電磁學、機率、電子電路實驗等,含電資院共同開設課程及本系教師開設之暑期課程。

  • 重修:得修本校其他工程學系或陽明交大電機、資訊學院開設且任課老師為該單位教師(含教授、副教授與助理教授)之課程(含暑修),惟必須事先提出申請
    (停修(二退)後修課並非重修,視為第一次修課。)
  • 轉系轉學生:如以上必修課程衝堂,得比照重修者辦理。

 

【申請程序】

  1. 請填寫「必修與必選課程修讀非本系課程學分申請表」。
  2. 檢附申請表、課程大綱(擬申請課程及應修課程)、選課資料(衝堂證明)送至系辦辜小姐(台達 503,wlgu@ee.nthu.edu.tw)辦理。

 


 

三、 電機資訊專業選修課程:

僅承認本校電機資訊學院(含本系、電機資訊學院學士班、資訊工程學系、電子工程研究所、通訊工程研究所、光電工程研究所、資訊系統與應用研究所及資訊安全研究所)所開之專業課程(含暑修)。 

開課代碼:EE, EECS, CS, ENE, COM, IPT, ISA, IIS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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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必修課已含 EE 2310 計算機程式設計,若額外多修 CS 計算機程式設計一/二,不列為專業選修。
  • EECS1200 科技英語溝通技巧不列為專業選修。

 


 

四、解除擋修:

【申請程序】

  1. 請填寫「解除擋修申請表」。
  2. 檢附申請表、歷年成績單、課程大綱(已修畢之先修課程),寄至系辦信箱(office@ee.nthu.edu.tw)辦理。
    信件主旨:XXX系XXX申請XXXX課程解除檔修限制